在封建社会是非常相信风水玄学的,他们都希望自己能够有一个开挂的人生,在古代的皇帝也非常相信风水的说法,他们认为他们能够当上皇帝完全是因为有龙脉的护佑,甚至在朝廷里有专门研究这个的官员,其中最出名的就有唐朝的李淳风和袁天罡,他们就是当时的著名玄学大师,推背图就是他们的杰作。今天我们就来看看因为祖坟葬在风水宝地成就开关人生的故事。
不管是在古代还是在现在墓地的选择我们看的都是非常重要的,其中最关键的就是风水的选择,据说选择一个好的风水建立墓地对后世的子孙是有很大的好处的,看到这儿可能会有人说这都是迷信,但是有些事情真的不是科学就能解释的了的,风水其实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韩信大家都知道,他是西汉的开国功臣,中国杰出的军事家,据说韩信能够取得那么伟大的成就就是因为韩信的母亲的墓地选择的好,是块风水宝地能够保佑他的子孙繁荣,当然韩信的成就还是他自己努力分不开,但是我们也不能就说风水没用。
在历史上还有其他的人因为风水选的好成就一番大事业的人,朱元璋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一个字也不认识,他年幼的时候家里也很贫困,在他的父母死后,他因为没有钱就随便找了个地方把他的父母葬了,等到后来他做了皇帝想着为自己的父母重新找个好的地方将他们埋葬,但是刘伯温就劝说他不要那么做,说他父母现在葬的地方就是龙脉所在,如果他重新迁坟墓就可能破环龙脉,到时候大明就完了。
还有一个人也是一个穷小子最后也当上了皇帝,他就是南朝宋政权的开创者刘裕,刘裕刚开始的时候就是一个小士兵,什么势力都没有,就这样一个打杂的人,几年后就有了自己的势力甚至还一连消灭五个割据势力,最后建立了自己的政权,当上了皇帝。
刘裕当时候也是没有钱葬自己的父母,等到他有钱的时候就将自己的父母的墓葬迁到了镇江侯山上,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他成就了自己的霸业。等到他做了皇帝的时候,就叫风水师去看自家的祖坟,风水师告诉他说,他家的祖坟就是葬在了风水宝地上。所以刘裕才能发展的这么好。
我们不能确定风水是否真的可靠,但是我们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成就自己的开挂人生。
想证实,是不是跟祖坟风水问题有关系?
对于阳宅
风水
,因为它与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它的客观性、合理性和科学性越来越被引起重视,有相当一部分人已经承认它是科学的。而对于阴宅风水
,则许多人认为它与现代人日常生活无关,阴宅风水
好坏对后代有影响,认为不可思议,心存疑惑。阴宅是安葬死人的地方,骨骸或骨灰安葬地方的好坏,为何荫佑子孙后代的祸福?甚至还有一些高深的风水大师
也一筹莫展,谈不出其中缘由。其实,世间上的事物,总是阴阳平衡的,有阳也就有阴。人在生为阳,人死后为阴,其骨骸是物质的,物质是不灭的。凡属物质都是有一定特性的,有一定能量的。作为能量物质信息是可以发射的,也必然被相同的基因物质所接受的。现实中许多事实,早已证明了,阴宅对其后人的影响。一、人体是各种信息的接收和发射源人体是由多种化学元素构成的最高级的有机生命体,人体本身也不断地产生各种信息与能量;这些信息和能量也必须与自然界中的信息和能量协调同步,或者相互交换信息和能量,以达到和谐共振效应。人体本身就是一个小宇宙,既受周围自然物体、信息能量的影响,也可以影响周围的自然物体,包括人或事物。人体既是接外界信息能量的天线,是接收源;人体同时也具备向外发射信息和能量的功能,是各种信息能量的发射天线,是发射源。人的接收是靠身体的感应、感受、感知和感觉来体现的。人的发射是靠与生俱来遗传基因密码和后天修炼而来的精、气、神,而向外界发射和影响的。大自然的各种食物,包括空气、阳光和雨水,能够不断地补充人体的能源。同时,加强身体锻炼和必要的食物疗养,能够不断调节人体信息能量与自然信息能量的交换,达到协调同步、和谐对应。人体还可以通过五官、皮肤和肢体对外界的物理现象进行感知感觉和认知。人体也可以通过五官(如声音)、肢体运动及气质神态对外界作出展示和传递信息。人体作为一个导体,它能够接受来自各方面的信息。经研究,如各种微量元素和可以产生的微波、电波、电磁波、静电……在人的身体上客观存在,勿庸置疑。人体还有像其它生物一样的超强功能,如蝙蝠发出的超声波,海洋鱼类发出的电波等等。人类对自然科学的研究已经作出了很大贡献。但是,人类对自身人体的研究,则还刚刚起步。人体还有许多未被发现的奥秘,人体甚至还有许多超能量的物质和功能未被发现,还需要我们的科学家们去努力研究和探索。二、人类血缘基因有同步共振和相互传递的功能根据现在已经研究出来的成果:每个人体细胞包含有23对(46条)成对的染色体。人类染色体由DNA构成,DNA是人类遗传的基本载体,而DNA是由数以万计的核苷酸构成的。人体约有30亿个核苷酸构成整个染色体系统(俗称人类基因系统)。世界上没有任何两个人具有完全相同的核苷酸系列,这就是人的遗传多态性。在亲子鉴定中,只要获得微量的DNA,根据人的遗传多态性和遗传稳定性原理,即可精确地进行亲子鉴定。因为每个人的遗传基因和染色体不同,人的生、老、病、死,归根到底都与之有关,为了破译人DNA分子顺序,建立完整的遗传信息库,由美、英、日、德、法及中国6个国家共同参与研究,并已取得初步成果。人体的基因和染色体,在直接血缘关系上是一样的,根据亲子鉴定:孩子与父(母)亲相对机率RCP≥99.99%,人类遗传具有多态性和稳定性,遗传的基因染色体具有物质性,凡属物质性都有同步共振和相互传递的特性。我曾作过这样的实验:在一个大厅里放有多台古筝或杨琴,如果拨动其中任何一台乐器中的任何一根弦,那么,其它乐器同音律的那根弦也相应振动,发出同一个音调的声音。这就是物理同步共振现象。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这样的例子:一个母亲在家,孩子在外地工作,远隔千山万水,当母亲或孩子任何一方发生灾祸或意外,其另一方必定有所反应。有一天晚上,我与朋友在河边散步。突然朋友心口发痛,他马上反应说:我母亲有危险!我说你母亲前两天我们都见过面,很健康,不会有事的!我们刚散步回来,朋友家里就来紧急电话:他母亲病危,请速回去!俗语说:儿行千里母担忧,同理,母亲在家也会感觉到自己亲生儿女在外的安危。以上的例子很多很多,甚至每个人都有这样的亲历。我们也常听别人说:我梦见死去的父母或爷爷奶奶,他们要我怎么样、怎么样……。综上所述,人体是有感知的,直系血脉亲人之间是有相互传递信息的功能的。三、阴宅是靠电磁波向后辈传递信息的众所周知,地理是一个大磁场,磁极则在地球的南北两端。风水
中应用的罗盘,运用了中国四大发明中的指南针的原理,N代表北方,S代表南方。另外,磁性有多种功能,其中最重要的是有记录功能,它可以录音,还可以录相。我们平时应用的录音机、摄影机中的磁头,则是磁性功能的体现。同时,磁也有转化为电的功能,因此,磁亦有传播的功能,也有人把风水学称之为地磁学,也不无道理。因此,阴宅(坟墓)建在某个地方,则地磁场忠实地记录了阴宅周围的一切。对阴宅周围的来龙去脉、来水去水、坐山案山、左右护砂及明堂格局的风水情况记录下来。然后,在自然转化中,产生一种带有阴宅内骨骸遗传基因发出的电磁波信号,传送到了空间,从而影响到外界。阴宅风水如何只能对自己子孙产生影响,而对其它人无影响呢?因为子孙与长辈具有同等类型的遗传基因,其生物电磁波之间具有同位共振现象,信息能够相互传递、感应和沟通。而其它人遗传基因不同,接收不到不属于同等类型遗传基因发出来的信息。就如收音机的音频、电视机的视频音频一样,要能收到某电台广播和某电视信号,必须具备同频道同频率和同赫磁的信息,人体接收到同类型的电磁基因信息后,将在人体内产生一系列物理化学反应。如果先辈阴宅的风水
好,如龙脉踊跃、山环水抱、穴位准确、明堂平敞、罗城无缺、山峰秀丽、四神护卫、理气合法。那么这个阴宅的先辈就会发出信息:“孩儿们,我这住的地方太美了!我很高兴,你们可以放心地搞工作、奔前程,发财发福、平常健康,幸福地过日子吧!”带着这种良好信息的电磁波,被后辈子孙接收到后,能取到加强人体器官功能和思维功能的良好作用。假如某阴宅的风水不佳,山水混乱无序、无龙无穴、恶水穷山、形体粗浊、山水反背、直射无情、风吹人劫,理气又刑冲破害。那么这个阴宅的先辈就会发出信息:“儿孙们,不得了啦!我这住的地方太差了,简直住不下去了!你们快来救救我吧!”这种带有坏消息的电磁波被后辈子孙接收到起物化反应后,会对人体产生一系列坏作用,破坏削减人体思维功能和调控心理情绪的功能。自然而然,后辈子孙必然工作无业绩、财源枯竭、人丁受损、灾祸连连。羊祜为何要破坏自己祖坟的风水?
其实真不知实情。私下估计,这恐怕是玩的“为臣之道”,就像晚清重臣曾国藩,怕太后猜忌,公布家书以表心迹。如果顺便往下猜测,那就是羊祜公看透了为官的险恶,或者朝廷的血腥,以期后人决不为官。
挖祖坟算不算盗墓?
挖掘自己的祖坟算不算盗墓?这问题很有想法。
答主说,究竟算不算,还得看祖坟的具体时代。
根据我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都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个人不得私自破坏或者挖掘。
另外,地下埋藏的文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私自发掘。
我国《刑法》也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要根据情节轻重判刑。
通过这些法律规定,我们都可以看出,古墓葬是不得随便进行挖掘的,否则就得进去吃牢饭。挖自己家的祖坟算不算盗墓行为,就取决于祖坟是不是古墓葬了。
那么,古墓葬的年代下限究竟在什么时代呢?
这个问题其实有点模糊。曾经,我国考古学的时代下限在明代,也就是说,明代以后不属于考古范畴。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明代以后的墓不算古墓。按照现在的一般标准,清代的墓葬也属于古墓,民国及以后的可以不算。
所以,如果去挖掘清代以前的祖坟,任然属于违法行为哦!
您别说,现实当中,还真有这么干的不肖子孙。相信不少对文物考古有所了解的朋友都听说过北宋吕大临家族墓。吕大临是北宋名臣,其兄弟四人都有所成就,故有“蓝田四吕”之称。他的家族墓位于陕西省蓝田县,至今当地仍有不少吕氏后人居住。
2006年,文物黑市上突然流出吕氏家族墓的文物来,后来被公安干警破获。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其中的一个主要的盗墓策划和实施者,正是吕氏家族的后人!
这种不肖子孙,为了个人利益,不顾法律法规,也不顾祖先荣誉,竟带头破坏祖坟,倒卖文物,于法于理都难容!
(吕氏家族墓出土部分文物)
可能有些人觉得,自己家祖坟的东西也属于祖先“遗产”,后人理应来“分一杯羹”。对于这样的人,答主只想说:你为了“啃老”连多少代的老祖宗都不放过,你祖先若泉下有知,愿意认你这个后人吗?
再说了,即便我们按照现在的遗产法规来看,这么多年过去了,又没有文物的原先拥有者(祖先)个人明确意愿,那些不知道隔了多少辈的后人,又有什么资格去继承呢?
不知道会不会有人说,那我不挖清代以前的祖坟,我就偏偏挖民国祖坟。对于这些人,再送一条《刑法》规定:
盗窃、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现如今,盗墓题材的小说、电影电视剧都还比较火,远比正规考古的“群众基础”好。知道“三叔”的人很多,但知道中国著名考古学家的没几个。不过,毕竟一个是通俗文艺,一个是专门研究,普及程度不同是正常的。盗墓作为一种文学或者文艺题材,这也无可厚非。
理智成熟的人,能够分清楚小说跟现实的区别。但是很多缺乏判断力和基本法律常识的人,会迷惑于这些作品中所编造的盗墓的“神奇、冒险、刺激”,因而去美化盗墓,甚至去亲身实践,却根本不知道盗墓的违法性以及对于文物古迹的严重破坏性,悲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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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儿子就不能入祖坟,真的有这个习俗吗?
祖坟是指埋葬有众多祖辈的坟墓群,在农村下葬一般都会安排在祖坟中。自古以来,不是所有人都适合进祖坟的,能不能进入祖坟,有很多规矩和讲究:
未出嫁的女子死后不入祖坟,一般女人从夫家,正常情况是埋入夫家的祖坟。如果未嫁而死,一般只能埋在姑女坟(未结婚女子特有的坟地)里。民家习俗说法是:未出嫁的女子是脸朝外的人,祖宗不收。
飞灾横祸而死的人不入祖坟。比如如上吊、被杀、枪毙、孕妇难产等非正常死亡的人,不管是什么年龄段一般都不宜入祖坟。这些人死后如家中有地可埋在地头上,俗称“看地头”去了。家中无地则只能进乱葬岗。风俗认为夭折、没有善终的人埋进祖坟,会破坏家族以后的运势。
光棍死后不入祖坟,一辈子未婚的光棍男人不能入祖坟,以免家族将来辈辈出光棍。
娶妻生孩子但没有儿子的男子死后也不得入祖坟,所以旧时的人生不了儿子,就过继亲兄弟或宗族兄弟的儿子作为自己的儿子,过继一个儿子就可以被埋进祖坟了。
夭折的不入祖坟,不足18岁包死亡叫夭折或“夭亡”。儿童夭折可留坟头,但不能进入祖坟,一般埋葬在地边或乱葬岗上。
自杀的人的不入祖坟,自杀的人,总有诸多不吉利,一是寿数不够,没有福气;二是违背天意,是很大的罪过,会坏祖上风水;三不是寿终正寝的,所谓不得好死,是家门的不幸,很不吉利的,同族人因忌讳而不让入祖坟
病亡的人可以进祖坟,结婚有儿子的人,因为疾病而早亡的,可以进祖坟。有说到其他地方暂时下葬,等其父母死后再进入祖坟,只需要把父母的位置留好即可,每年按时祭祀。
中国传统社会是讲究族权、男权、夫权的社会,家族里很重视男丁在姓氏、香火传承中的主体地位,对女儿则认为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终究是“人家的人”、“外姓的人”,只有儿子才能延续姓氏、家族的繁衍和生生不息。
所以有一个说法叫“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如果一个家族的男子自己成年结婚后,没有生下自己的儿子(女孩再多也不计算在内),就表示祖宗的香火传到他这一棒就终止了,所谓的“无后”,这种行为就是对祖宗最大的“不孝”。
尽管其本人是不希望这种事发生,完全无辜的,但是依照礼法自己某种意义上就是家族的“罪人”,生前愧对列祖列宗,死后也没脸见老祖宗于地下,所以就自责或者在家族压力下不进入祖坟。
这是以前的老风俗,现在男孩、女孩都是我们的接班人,可以入祖坟。让老人家到阴间去见到祖宗,回报阳间的一切,而报佑后代当官、发财、人丁兴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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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坟是指哪一代先人的坟墓?
中国丧葬制度下的祖宗十八代
丧葬制度是维系家族统领关系的内核,维系着一个家族,一个集体组织的基本价值。丧葬制度归根结底还是来源于对生命的敬畏,我们很多时候都存在着一种观念,生命在空间和时间到底是不是永恒的,有没有灵魂这个东西的存在?这不仅仅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独有文化体系,在世界文明史中丧葬文化都占据很大的比例。
在我们中国,农村的风土人情才是中国古文明的高度凝练,丧葬制度在农村地区主要的表现就是坟冢,而坟冢的聚集又形成了坟茔,而这又代表着中国宗族制的延续,家族文化始终是农村的精神支撑,尽管现在的家族文化逐渐的衰败,以致趋于没落。
我们现在最长听见的一句话“祖坟上冒青烟了”,这句话表示祖坟位置选的好,由于祖先对子孙后代的庇荫,后代子孙有着坦荡的仕途,生活优越。我们也经常听到“祖宗十八代”这一个概念,我想“祖坟”跟“祖宗十八代”一定有些千丝万缕的联系。
所谓祖宗十八代是指自己上下九代的宗族成员:
上序称谓:生己者为父母,父之父为祖,祖父之父为曾祖,曾祖之父为高祖,高祖之父为天祖,天祖之父为烈祖,烈祖之父为太祖,太祖之父为远祖,远祖之父为鼻祖。即:父、祖、曾、高、天、烈、太、远、鼻。书中说:因人怀胎,鼻先受形,故鼻祖为始祖。
下序称谓:父之子为子,子之子为孙,孙之子为曾孙,曾孙之子为玄孙,玄孙之子为来孙,来孙之子为晜(读kun)孙,晜孙之子为仍孙,仍孙之子为云孙,云孙之子为耳孙。即:子、孙、曾、玄、来、晜(kūn)、仍、云、耳。书中说:耳孙者,谓祖甚远,仅耳目闻之也。“远祖者,几世乎,九世矣。”
祖坟就是自己上九代坟墓的统称,只要是上九代的长辈,都可以埋葬于祖坟,我国古代儒家的礼制所要求的葬就是全尸、盛棺、葬于土中,并封坟植树。由此,孝子对仁有深刻的自觉,仁心成长,进而有仁义礼智廉耻等德行,尽管其程度不等。这样的美德乃是人们合作互助、社会维持秩序的关键。
祖坟是践行祖先崇拜之礼的重要场所,可以安顿人心,养成国民的“敬”心。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今天,在广大中西部地区,祠堂在遭遇20世纪中期的大毁坏之后没有恢复,上坟就成为最为重要的祖先祭祀之所。每年特定时间重复这样的礼仪,民众的精神就定期收到净化、提升,长此以往,则养成敬心。
祖坟崇拜信仰是华夏族群最古老、最朴素、最广泛、最深厚、也最强大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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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欧美人有无祖坟?
第一,与其说是祖坟,倒不如说是“教墓”。西方文化中,宗教占据了宗族在东方文明中的位置,起到了将一群人稳定在一个社区里的作用。他们父母只是生身者,上帝才是人们共同的父。所以西方的坟往往也和宗教建筑有关。尤其常见的就是葬在教堂附近,还有葬在教堂里面的……最重要的,是同一个信仰的人归葬在一起。比如说中世纪基督教统治时期的欧洲,犹太教的人就在城外单独设立一个犹太墓区。
第二,西方坟地和生活区的界限很不明显。 对于死亡的忌讳,虽然也有,但是并不如我们那么严重。可能平时去的小花园里,就有一两座墓,被一些花花草草环绕着,倒也不觉得荒凉恐怖。在印度加尔各答有一个非常有名的南帕克街墓园,埋葬着那些逝世于殖民地的英国人,居然现在成了景点(不收费的,管理得还挺好),时常有游客/本国人前去游览+鲜花,弄得颇有情致。这在东方大概很难见到吧。
李世民玄武门之变中,杀弟及侄儿,霸占弟媳杨氏,那么杨氏心理上怎么能承受这种巨变?
皇帝的事能叫霸占吗?人家是真爱,不嫌弃你是个寡妇,还对你百般恩宠,不但赐你龙种,生了儿子,还差点册为皇后,这难道不是真爱吗?
齐王妃杨氏,李元吉的老婆,出身名门望族,隋观王杨雄的侄孙女,长的“玉貌雪肤,眉目如画”,天生丽质娇滴滴,典型的白富美,是个男人看了都怦然心动。
据说李元吉在世时,高富帅李世民便已垂涎杨氏美色,只是没法下手。
玄武门之变后,李世民坏人做到底,把哥哥李建成、弟弟李元吉干掉,连同把他们的儿子、自己的十个亲侄子全部打包送给阎王爷,让他们父子在九泉之下团聚去也。
东宫和齐王府的女眷还算幸运的,那些年轻貌美的被全部没入宫中,成为李世民后宫佳丽,大美人杨氏也在其中,乐的李世民屁颠屁颠,合不拢嘴。
杨氏在宫中没有正式封号,宫人都称她“巢剌王妃”。李世民对这个弟媳兼寡妇是很宠爱的,人妻少妇的风情让他欲罢不能,还让杨氏给自己生了一个儿子叫李明。要知道,这李明可是李世民最后一个子女,杨氏也因此成为长孙皇后去世后唯一给皇帝生下子女的嫔妃。
后来中宫久虚,李世民甚至想把杨氏立为皇后,只是碍于魏征等人反对作罢,但他又把俩人的儿子过继给已经死了的弟弟李元吉当嗣子。
狠下心来杀了弟弟,如愿以偿夺了弟媳,又跟弟媳生了儿子,还把这个儿子送给弟弟做继子,李世民的脑回路不是一般的大。
后来人喜欢批判李世民杀弟夺妻,霸占弟媳,有悖伦常,其实这件事不足为怪,考虑到当时的历史背景,我们甚至可以为李世民鼓掌叫好,表扬他的英明正确。
哥哥死了娶嫂子,弟弟挂了娶弟媳,这是一种很常见的收继婚,古往今来都不少见,如今一些地区还保留兄弟互娶对方寡妻的习俗,更何况隋唐皇室都是鲜卑后人,这是他们的老习俗。这种传统实质上是对寡居女性的保护,不然孤儿寡母,无人照料,她们是很难存活的。
李世民此举至少是一举三得:
一是满足了自己对杨氏朝思暮想的愿望,此后专宠一人,夜夜笙歌;
二是让杨氏这个寡妇后半生衣食无忧,不用独守空房,仍可享受性福;
三是表现自己宽大为怀的人文精神,塑造仁君形象。
综合来看,这已是杨氏最好的待遇。杀夫之仇、杀子之仇?人家是皇帝,根本不存在的;刺杀皇帝给老公、儿子报仇?只有宫廷剧才会有这样狗血的情节。
各位看官,如果你不赞成李世民的做法,你能不能给杨氏更好的结局?
我是专注历史文化的狄飞惊,欢迎关注我!
祖坟里挖出的文物应该归国家还是后人?
先明确一个事儿,就是什么是文物,是不是所有从祖坟里挖出的东西都可以称之为文物,弄明白这个了,才能界定祖坟中出土物件儿的所有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一部法律是涉及到了此类问题的,这部法律叫做《民法通则》,在它的79条中明确的标注了: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如果能明确归属的(比如确认是自己家族祖坟中的)出土的物件需要鉴定,如果属于文物,那么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如果鉴定不算是文物,那么可以归其法定继承人合法继承。
那么第二个问题来了,如何鉴定是不是文物,有什么标准,首先文物的大体意思是指人在历史发展中遗存下来的物品,遗迹,它指的是可见的具体的物质遗存,有两个最大的的特点为no1,它必须是人类创造制造的,或者能记载人类活动的相关物件。
no2,必须是过去的历史遗物(一般指建国前)它有不可再生性不可复制性。但是遗憾的是,因为文化差异和国家区别,全球并没有对文物的界定形成一个统一的标准和定义,所以在中国只能由相关部门(文物局,博物馆的专家进行鉴定)。打个比方,拿中国最常见的瓷器举例,如果出土的瓷器是有记载的名窑名家名瓷,在艺术上有独特的艺术价值的,而且瓷器上有确切的年号,上面的造型纹饰有极强的民族和时代代表性的,那么这样的出土器物就肯定是文物一类的,是绝对的要被国家收回的。相反那些民用瓷,市场保有量巨大的,没有什么艺术价值的东西,说白了就是不值钱的,那这个可以不鉴定为文物,可以为个人所有。
总之一句话,值钱的国家拿走,不值钱的你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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